新京报讯(记者 姜慧梓)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3月1日启动,持续至6月30日。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目前,个税APP已经上线年度汇算专题页面,纳税人可根据提示进行准备。
“多退少补”如何计算?
根据规定,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实行 “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综合所得仅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哪些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3种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3种情形具体包括,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以及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也就是说,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不需要补税或退税,自然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需要注意,如果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或者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符合上述2种情形之一,均需办理年度汇算。
退税、补税如何办理?
需要办理退税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需要办理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今年税务部门提出“首违不罚”,即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提示:纳税人可提前准备这些事项
根据个税APP的提示,纳税人可提前准备收入信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和银行卡信息。
收入信息可通过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服务掌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通过个税APP进行查询,银行卡信息要求为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对仍有部分纳税人不清楚自己全年综合所得,或者难于计算的情况,税务机关在年度汇算前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若对预填结果没有异议,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纳税人还需要注意,对2020年度发生的税前扣除项目,但尚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依然可以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这些税前扣除项目具体包括,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