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设专项资金,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校企合作形式完善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为校企双方搭建桥梁,着力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支撑。
有关具体描述和申报指南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教育部指导下,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包含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两大类。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将围绕当前税收征管的热点领域,重点在“税收风险管控”、“税收大数据应用”、“财税风险大数据分析”等方向进行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形成一批高质量、可共享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资源。
师资培训项目以提高财税专业教师基于当今社会热门行业的税收风险大数据分析、税收风险管控的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为目标,联合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师资共训,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税收专业税收风险管控方向的教学质量和效率。
二、项目内容
(一)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拟设立5个示范课建设项目。面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财政学等专业支持院校进行税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面的改革。建成一批高质量、可共享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资源,以培养具有税收风险管控和大数据分析思维,可从事税收风险大数据分析及风险管控的复合型人才。
(二)师资培训项目
拟设立13个项目,面向高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财政学等专业的师资团队成员,以新税收征管理念及大数据背景下的各行业的税收风险管控热点为最新研究方向,协助提升一线教学教师的技术和课程建设水平。通过工作经验分享、教学经验分享、科研课题研讨、案例研讨学习、职业技能训练、教学软件研发探讨等内容,提升高校整体师资团队在教学、科研、实践等方面的专业水平。相关参与培训的教师培训合格后,邀请兼任衡信税收风险管控大数据实训项目研发工程师、师资培训讲师等职务。校企开展多方位的合作,共同参加科研合作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1.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请,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财政学等相关专业,有意愿和能力推动产学合作课程教学改革,原则上每个院校仅申请一个。
2.与项目申报的负责人要求为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教学或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以及组织和指导研究项目实施的能力和经验;在税收研究方面有相当水平。
3.课程建设成果须包含课程内容和典型教学案例两部分,形成完整的项目建设内容。申报课程学时安排应不少于32学时,平均每年开课次数不少于一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受益面大的课程申报。
4.对存在以下任一情况者均不予受理:不具备研究条件和无前期研究基础者;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往期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未结项者。
(二)师资培训项目
1.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申请,开设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财政学等相关专业,原则上每个院校仅申请一个。
2.与项目申报的负责人要求为高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教学或专业工作5年以上。
3.有同类校企合作师资培训经验、有税收相关主题培训项目经历优先。
4.对存在以下任一情况者均不予受理:不具备研究条件和无前期研究基础者;申报材料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存在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往期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未结项者。
四、建设要求
(一)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
1.与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入探讨,以“税收风险管控”、“税收大数据应用”、“财税风险大数据分析”等方向进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创新,联合互联网、信息化、大数据、云技术等新时代产物,以新理念、新特征、新知识、新模式、新路径、新人才为引领,进行创新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人才培养等研究方向进行,以促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拟设立项目课题,其涉及的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选题:
A.税收风险管控大数据应用教学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B.基于金税三期的“税收风险管控”精品课程建设
C.税收风险管控大数据教赛研三位一体教学改革与实践
D.税收风险管控大数据应用产教融合行业基地建设
E.税务共享及财税风险大数据分析教学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2.立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示范课项目的院校,在项目建设期内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设计完成课程大纲,具体要求如下:
①应有完整的课程目标定位、培养理念、培养方式、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实训安排、实践安排、竞赛设计。
②具有详细的课程时间分配,具有结构层次清楚的章节(或项目)划分,具有实验操作方法的描述;
③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先进,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2).设计完成授课教案。
提供教学所用PPT课件、参考书目、论文参考文献、网络资源等内容。
3.视频课程录制
视频课程录制应符合要求为:课程不少于30个知识点;视频课程有完整的课程介绍、知识点讲解、课程总结、教学方法分享视频。
4.提供学生训练所用习题、案例。
①按照教学内容和进度情况,提供与每章节匹配的习题(每章不少于20个题目),并给出参考答案。
②提供2个行业的税收风险管控实验案例,包含行企背景信息、案例情景、2-3年财税报表数据等内容,格式以word、excel为主。
5.设计课程实验。
按照教学内容和进度情况,提供课程实验项目清单,并描述实验内容及实验步骤。
6.鼓励编写出版课程配套教材。
7.以上所有项目成果,应提供word或ppt形式的文件,并须明确注明可公开、可共享。
衡信对以上所开发课程成果不拥有任何知识产权;项目支持的所有课程资源均可在网站上进行共享并保持更新,即可给其他院校免费使用,促进教学资源共享。
(二)师资培训项目
1.围绕新税收征管理念及大数据背景下的税收风险管控热点及最新研究对热门行业的税收风险管控实践教学进行研讨,培训形式可为工作经验分享、教学经验分享、科研课题研讨、案例研讨学习、职业技能训练、教学软件研发探讨等。
拟设立培训方向选题,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选题:
A.白酒制造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B.医药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C.物流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D.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E.工业制造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F.外贸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G.汽车制造与销售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H.商贸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I.酒店餐饮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J.互联网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K.金属以及采矿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L.劳务派遣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M.金融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教学实践师资培训与研修
2.项目执行期内应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1)应出具基于项目选题范围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形式、培训日程安排、教学设计、培训培训考核及评价。
(2)提供培训所用PPT课件、参考书目、论文参考文献、网络资源等内容。(3)提供行业税收风险管控案例,应包含行企背景信息、案例情景、2-3年财税报表数据等内容,格式以word、excel为主。
(4)出具师资研修成果报告,包括培训主体内容,探讨笔记及学习思考总结。
3.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浙江衡信与作者所共有,浙江衡信有权在官方平台展示和宣传
五、支持办法
拟支持5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13项师资培训项目。建设周期均从立项日起为期一年。
1.经费: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拟资助入选的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每个5万元人民币“现金”经费支持。拟资助入选的师资培训项目每个2万元人民币“现金”经费支持。
2.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为立项项目提供必要支持。在项目开展的一年期内,为每个项目建立专属项目组,保持双向沟通和交流,促进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3.在项目结束之际,进行项目评审。目的是对项目进行总结,巩固建设成果,并为公开共享建设成果给所有学校做准备。
六、申请办法
1.申报者应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http://cxhz.hep.com.cn)注册教师用户,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下载《2020年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进行填写。
2.项目申报人须在平台项目截止时间前将加盖高校校级主管部门公章的申请书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无需提供纸质文档)上传至平台。若有任何疑问,请与企业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项目负责人:李高齐,电话:18605712366,邮箱:1318559770@qq.com。
3.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于项目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及时公布入选项目名单。
4.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与项目申报负责人所在高校签署立项项目协议书。立项项目周期为1年,所有工作应在立项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到期后,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将对项目进行验收。